关于申报2011年度吉林大学MPA教育中心调研项目的通知
各位MPA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MPA教育中心《吉林大学MPA教育综合改革思路》要求,现将2011年度吉林大学MPA教育中心调研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1年度立项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
二、立项基本原则
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项目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科学决策需要。
三、立项种类及选题原则
1、立项种类。2011年度吉林大学MPA教育中心调研项目立项种类分为招标项目、一般自选项目两类。
2、招标项目。2011年度招标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影响地方未来发展走向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重大现实问题,详见《课题指南》。
3、一般自选项目。2011年度一般自选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侧重理论联系实际,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及科学决策咨询研究。一般自选项目由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成果提要2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五、资助经费
1、招标项目为10项左右。每项平均资助5000元。
2、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总数1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3000元。
六、成果评定及奖励
经吉林大学MPA教育综合改革小组审定,确定成果标准(优秀、合格)。对于“优秀成果”,奖励5000元,作为“年度重点招标课题”,颁发年度《科研优秀成果证书》;可以形成毕业论文。对于“合格成果”,奖励2000元,作为“年度立项项目”,颁发《结项证书》;经修改,可以形成毕业论文。
七、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只能在一类项目中选择1个选题进行申报。
2、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八、评审方式及评审时间
1、由MPA教育综合改革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和复评确定。
2、项目评审时间为2011年5月。
九、申报时间
请务必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请参见“网站通知”附件,自行打印一式一份)报送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088
E-mail:zhaochen@jlu.edu.cn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MPA教育中心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