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0-26点击:

         经济困难学生是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他们除了要完成学业,还要面对经济困难

  和生活压力。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帮助他们战胜经济上的困难,鼓励他们健康

  地成长成才,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我校的许多

  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自强自立,克服困难,逆境成才,为其他同学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为鼓励他们这种克服困难、自强自立的精神,体现学校对贫困大学生的关心,学校决

  定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开展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等级及名额

  评选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20人,自强自立大学生”100人。

      二、推荐条件

    (一)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确实贫困,家庭每月提供生活费低于150元,是学校助困工作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刻苦学习,年度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并获得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

  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4、在战胜经济困难努力完成学业的过程中有特别突出、特别感人的事迹或取得特别优

  异的成绩。

    (二)自强自立大学生的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确实贫困,家庭每月提供生活费低于150元,是学校助困工作关注对象;

  2、自强自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获得奖学金,或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

  4、有比较突出、比较感人的事迹,或比较优异的成绩。

      三、推荐办法

    (一)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

  1、每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2006年自强自立大学生标兵推荐表》,并

  另附自述事迹材料、记者采访材料、学院副书记推荐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可准备DV

  PowerPoint等形式的个人事迹材料;

  2、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20名获奖者;

  3、落选参评同学直接参加自强自立大学生评比。

  (二)自强自立大学生

   1、每学院推荐3名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2006年自强自立大学生推荐表》,并附自

  述事迹材料、记者采访材料、学院副书记推荐材料,根据个人情况可准备DVPowerP

  oint等形式的个人事迹材料;

   2、学生处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100名获奖者。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将获奖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对获奖者事迹进

  行广泛宣传。

  五、注意事项

 各年级同学自愿申报,请将材料于1027日下班前上报学办。

  

行政学院学工办

  • 20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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