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不断健全和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校研院字〔2022〕72号)和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论文开题的范围
全体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完成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和文献综述两个培养环节后,正式开始撰写学位论文之前需要进行论文开题报告撰写并参加论文开题答辩。
二、论文开题的时间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原则上三年学制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安排在第三学期12月份,三年学制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安排在第三学期11月份、第四学期4月份和第五学期的8月份,五年学制研究生(含直博生、(本)硕博、硕博连读生)的论文开题安排在第七学期11月份、第八学期4月份和第九学期的8月份。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通过后至申请答辩前须经至少12个月,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通过后至答辩前须经至少15个月。
三、论文开题的申请
学生本人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考核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开题。
四、论文开题的组织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各学科、各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管理工作。
五、论文开题的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包括开题报告撰写和开题答辩两个环节。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或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3.开题报告应包含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核心观点和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以及论文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论文撰写的时间进度安排等,要求概念清晰,明确选题意义,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字数5000-10000字。
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须成立开题考核小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小组一般由3-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小组一般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开题报告会考核过程和相关材料。
5.开题报告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报告人需向考核小组汇报开题报告的内容,考核小组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提问,报告人进行答辩,由考核小组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考核小组秘书应做好报告会的记录工作。
6.开题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选题依据、创新性、选题难度及可行性等做出评议,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和建议,并经投票做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合格与否的决议(指导教师对于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不予投票)。
7.考核小组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通知学生本人。此表须经导师签字后与开题报告共同在规定日期内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备查。
8.因在国外或境外进行联合培养等原因无法在校按期进行开题的研究生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同意后,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其开题报告进行通讯评议,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六、论文开题结果的使用
1.开题报告考核合格,即为论文开题通过,获得1学分。经导师确认后,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2.论文开题未能通过,研究生必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申请再次论文开题。再次论文开题的具体要求与首次开题相同。
3.研究生论文选题方向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研究方向者,需在中期考核前重新进行论文开题。研究生更改研究方向必须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签字后,严格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七、附则
1.原则上专业学位硕士(MPA)参照此细则执行。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细则自动废止,最终解释权归行政学院。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