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吉林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程序,学院通过开展导师自我评价、研究生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分学位委员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立德树人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经由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3天(5月7日—5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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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22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