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15-03-13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行政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成绩要求:各专业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资格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参加复试的考试须缴纳100元复试费(资格审查时收取)。免推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二、加试

    1、基本原则:凡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学生报考本院各专业都不加试,其余跨学科门类考生一律加试。

    3、加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

    4、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复试

    1、基本原则:复试过程采取规范操作,做好笔试(含专业课复试和外语听力)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保证笔试、外语口语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做到公平公正。

    2、复试过程中,笔试各科拟订若干套难度相当的试题、口试拟订若干套难度相当的题签,并给出相应的评分标准。

    3、复试考核评分。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总分150: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其中听力30分,口语20分),90分以上合格;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

    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60%+复试总分折合百分制*40%)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五、复议

    如果对复试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布结果后三日之内,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诉。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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