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厦门校友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31点击: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将《吉林大学研究生“厦门校友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和填写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均需PDF格式,支撑材料需按审批表填写内容顺序形成一个PDF),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于4月6日16:00前发送至xzyjs@jlu.edu.cn,发送后请私信辅导员报名意愿,以免遗漏,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注意:表中填报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个人获奖等情况应为申报参评年度所在学历期间且在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大研究生: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吉林大学厦门校友会决定在我校设立吉林大学研究生“厦门校友会”奖学金。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人数:1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5人。奖励金额:1万元/人。

二、评选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三、评选标准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5.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2025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7.吉林大学研究生“厦门校友会”奖学金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阶段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按申报要求准备个人材料,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厦门校友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于4月7日(星期二)前上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每个培养单位至多可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参评。

3.信息上报与推荐确认。推荐候选人需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4月13日(星期一)16点前完成推荐确认。

4.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审核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的通知宣传、评选推荐,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候选人需将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厦门校友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和填写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均需PDF格式)作为佐证材料在管理系统内进行上传。表中填报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个人获奖等情况应为申报参评年度所在学历期间且在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的。



联系人:张皓

办公电话:0431-85167359

办公邮箱:zhangh916@jlu.edu.cn

附件:吉林大学研究生“厦门校友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3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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