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学 院
200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校发[2008年]45号文件《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行政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 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成绩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即政治学类专业(包括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学)的外语及政治单科成绩55分以上、专业课单科成绩90分、总分350分以上;行政管理专业的外语及政治单科成绩50分以上、专业课单科成绩90分以上(数学75分以上),总分340分以上。
2、资格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由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加试
1、基本原则:凡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学生报考本院各专业都不加试,其余跨学科门类考生一律加试。
3、加试每科为2小时,总分100分。
4、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复试
1、基本原则:复试过程采取规范操作,做好笔试(含专业课复试和外语听力)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保证笔试、外语口语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做到公平公正。
2、复试过程中,笔试各科拟订若干套难度相当的试题、口试拟订若干套难度相当的题签,并给出相应的评分标准。
3、复试考核评分。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总分150: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其中听力30分,口语20分),90分以上合格。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
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五、复议
如果对复试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布结果后三日之内,向校研招办或校纪委申诉。
行 政 学 院
2008年3月25日
附:行政学院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资格审查:
4月2日上午8:00—10:00 东荣大楼12楼会议室
2、加 试:
4月2日上午10:00-12:00 逸夫教学楼219
3、专业课笔试:
4月2日下午1:30—3:30 行政管理逸夫教学楼219
政治学理论逸夫教学楼223
中外政治制度逸夫教学楼220
国际政治逸夫教学楼220
5、外国语听力测试:
4月2日下午3:45 英语逸夫教学楼219
俄语逸夫教学楼223
日语逸夫教学楼220
6、综合面试与外语口语测试:
4月3日上午8:30 东荣大楼12楼
其他招生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