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结束后的其他工作补充通知(2008年6月6日发)

发布时间: 2008-06-06点击:

1、研究生确定指导教师后,需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学生学号及密码登陆),在第一项“基本信息”菜单中,将“导师代码录入”(“导师代码查询”可点击相应栏目进行模糊查询)完成。

2、开题结束后,请尽快将导师组各位导师的意见反馈给你的指导教师,并将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将开题报告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通过本人的“学号和密码”进入,方法如下:在“研究生培养”界面下,点“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录入”——点“考核内容录入”——选“录入开题报告”及“文献阅读报告”后将个人报告题目及内容、参考文献等信息输入,确定即可)中期培养相关内容中,将“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两项上传到网上,学院审核合格后,方为开题合格。此项工作请务必于2008年6月15日前结束。(修改后的纸本开题报告不用再上交学院备案)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MPA办公室

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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