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1-05-30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我院发展大局的良好舆论环境,我院成立了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组织制定了《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主要负责我院网络维护、更新工作,使学院网络能够更好的为我院的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工作服务。

    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遵循新闻宣传工作规律,严格执行新闻纪律,科学规范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为使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的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

    组建专门的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马景惠老师任组长,下设副组长两名,组员两名,由老师负责学办日常工作的信息管理,两名副组长分别负责团委和学生会的信息管理。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二、新闻发布制度

  小组成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的关系,积极推进学生活动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提高引导舆论的能力。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发布反映学院学生工作、活动、学业等方面的最新动态,介绍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提高我院的舆论影响力。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以学院名义参加的校级或市级活动;

       2、由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4、由年级、班级主办的各类活动;

       5、校级以上的各项个人奖励与集体奖励;

       6、面向全院学生下发的各类通知、公示等信息;

       7、转载的校内各大活动及重要通知。

   (三)新闻发布的具体要求

       1、发布新闻时按照新闻属性分版块发布;

       2、每份新闻稿应包括介绍文字和图片资料等相关资料;

       3、所有信息发布要求正确,及时,各项信息应在活动开展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

三、新闻保密制度

       1、未经学院批准不得在网上披露、发布有关学校学院的内部工作信息;

       2、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不健康信息的活动;

       3、信息上传人员有义务保护校园网上信息安全和机密。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查阅、修改、复制、泄露秘密信息;
       4 、不得利用校园网发布不实消息或进行商业活动。;
       5、任何用户不得将自己的账号借予他人,由此而产生的信息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管理人员及各网络用户应定期对网络密码进行修改,杜绝密码被盗现象;
       7、对于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或学院的处分、处罚或处理。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网络信息管理小组所有。

 

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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