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行政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6点击:

    在过去一年中,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团委的大力指导下,我院学生志愿者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到了校内外的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中。在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暨第28个国际志愿者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精神,表彰先进以激励更多同学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推动我院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13年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在籍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热爱志愿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为指导思想,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

    2.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时刻牢记志愿者身份

    3.关心我志愿服务事业与组织发展:积极为具体活动开展形式与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献言献策,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交流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期间:积极肯干、作风踏实;服从活动安排,不怕苦不怕累,按时完成服务工作;约束言行举止

    5.积极弘扬、践行“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爱志愿服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并在本年度组织或参加了相关志愿者服务。      

    三、评选流程

    1.遵循自愿原则,参评本人填写《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申表》,并在12月10日20时前交至学院团委志工部;

    2.参评人制作PPT并参加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交志愿服务证明;学院团委志工部组织评委团进行评比确认名单并报学院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4.公示通过后,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监督

    1.在评选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2.在名单公示期间,学生可以向团委志工部提出异议。

 

        附件一:吉林大学行政学院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评选细则

        附件二: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13年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委员会

一三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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