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吉林省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首届教学新秀奖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8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首届教学新秀奖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教学名师

  本年度我校推荐吉林省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0名。申报人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科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4学年(2012-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学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3.任现职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或主持完成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过省级教改课题研究。

  5.其他条件参照《吉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教学新秀

  本年度我校推荐吉林省高校教学新秀候选人6名。申报人原则上满足以下若干申报条件:

  1.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科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3年以上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每学年主讲本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00学时以上。

  4.近五年来,主持或参与过省级教改课题研究。

  5.近五年来,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和中青年教师双语教学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各类教学大赛、全国性学科教学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教学类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6.教学效果特别突出,受到同行、专家高度肯定和学生的广泛爱戴。

  7.其他条件参照《吉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新秀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申报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必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出具学校返聘证明。现任校领导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每个教学单位(教学中心可单独申报)针对“教学名师奖”和“教学新秀”各限推荐1人。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会议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校内公示。

  (三)学校将评选结果报教育厅。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1.教学名师

  (1)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

  (2)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及分类目录1份。

  (3)候选人20分钟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4)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1份。

  2.教学新秀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见附件4);

  (2)候选人推荐佐证材料(原件)及分类目录1份。

  (3)候选人20分钟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材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附件3、4);对获得的成果由近及远填写;

  2.候选人情况简表一式5份(附件5、6);

  3.候选人佐证材料1份(各类教学获奖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独装袋,档案袋贴目录表)。

  4.候选人讲课录像光盘2张。

  三、对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教师的教学工作调研

  对已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进行工作情况调研,各单位请认真填报调研表(附件7)。学校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见附件8。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9月16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及电话:佟健、刘成荫,8516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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