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0-11点击:

招生宣传工作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学院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为充分调动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积极性,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手段,创造性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学院年度招生宣传工作任务与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宣传组织机构

招生宣传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将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及本科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本科生教学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院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生宣传负责区域划分及人员构成

招生宣传工作分为省内及湖北片区两个区域。为保证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搭建与生源地稳定协作关系,宣传工作应划分固定片区,安排较为稳定的招宣人员构成。

(一)省内宣传

省内招生宣传工作通常任务布置较急,准备时间较短,需要较为灵活的人员安排,留有人员余量。按照全院招宣一盘棋的原则,由各系推荐至少2名优秀教师,负责省内各市(州)中学的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地点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省外宣传(湖北省)

根据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的安排,行政学院负责湖北省招生宣传工作,学院计划共分为四组,分别负责湖北省主要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招募3-5名教职工组建宣传团队,赴各地区进行招生宣传工作。

一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负责区域:武汉市

二组

组长:院长

负责区域:恩施市

三组

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负责区域:宜昌市、荆州市

四组

组长:分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

负责区域:十堰市


三、招生宣传内容

(一)省内宣传

1、学院概况:历史沿革,办学层次、规模、条件,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特色;

2、学科、专业介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所设专业的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

3、优秀教师介绍: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4、校园文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区州技能竞赛、课外活动,所获社会荣誉、活动成果等;

5、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历年就业率、主要就业去向)和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优秀毕业生介绍、风采展示);

6、近两年报考及录取情况,报考录取率;

7、解答考生所关心的其他问题。

(二)省外宣传

以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发布信息为准。


四、招生宣传奖励标准

(一)省内宣传

奖励1000元/人/次

(二)省外宣传

奖励团队5000元/年


五、本办法经行政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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