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由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大学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政治理论与公共事务工作坊第三期学术活动,在吉林大学匡亚明楼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
此次活动邀请了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行政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许玉镇教授进行学术演讲,演讲的主题为“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公民参与”。
工作坊由行政学院政治学系马雪松副教授主持,彭斌副教授、于海洋副教授、王立峰教授、朱万润副教授、丁建彪博士等青年教师以及来自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等专业的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参与了此次学术活动。
首先,许玉镇教授区分了政治话语体系与理论话语体系中的法治中国。其一,通过引用党和国家历次重大会议的相关表述,梳理了政治话语体系中法治中国的发展历程;其二,通过阐释法治与人治各自的利弊,揭示了法治并非完美无缺,却是避免更大的恶的有效手段。
其次,许玉镇教授深入分析了中国实践中的法治建设,并重点探讨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断裂问题。她指出,法治在当前中国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治国理政的工具,并未成为一种价值理念。而只有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法治才不至于沦为披着法治外衣的人治。许玉镇教授以“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法治思维为例,强调它成立的前提是法治框架的优先确立,否则可能出现“程序空转”。
再次,许玉镇教授阐释了公民参与在法治中国中的意义与背景。一方面,公民参与同协商民主具有内在关联;另一方面,旨在限制公民参与的刁民论、素质论并不符合“三个自信”的要求。
最后,许玉镇教授指出当前公民参与的两个主要问题,即网络参与和组织化的参与。网络参与的特点在于信息传播迅速以及网络言行与实际责任的关系变化,从而为公民参与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组织化参与较之于个体参与更有利于提升参与的效能,而我国社会组织化程度较低,社会组织独立性欠缺。有鉴于此,许教授认为,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参与需要政治认可与法律保障。
演讲结束后,与会师生围绕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公民与公共空间、公民参与的有效性与有序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行政学院崔珊珊韩建力)
2014年7月8日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