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请各位出席由院外各单位或科研机构主办的学术报告、讲座、研讨会、论坛、读书会、文化沙龙、企事业报告等各类学术活动的老师,提前填写附件申请表并提交科研办备案,谢谢!
下一篇:关于印发《吉林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
Copyright©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