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0〕334号
校内各单位:
《关于调整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财务政策的意见》已经中共吉林大学第13届委员会第7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上一篇:学术讲座:日本高级官僚人事
下一篇:前卫校区关于201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