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MPA教指委通知:“关于在上海举办2014年全国MPA核心课程“社会研究方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由于名额有限,请感兴趣的MPA教师尽早报名,并注意截止时间!!)

发布时间: 2014-03-11点击: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积极探索“社会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全国MPA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养质量,根据全国MPA教指委工作计划,现定于2014年4月11日-4月13日在上海举办2014年全国MPA核心课程“社会研究方法”师资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全国MPA教指委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承办,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会。

一、培训主题

按照“社会研究方法”课程特色和教学的实际需求,本期培训班设置了四个专题:

1.《社会研究方法》教学指导纲要研讨;

2.社会研究方法教学设计;

3.案例与案例比较;

4.不同类型调研交流。

二、参培人员

    本期培训班规模为80人,报满即止。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社会研究方法”授课教师(至少主讲过该课程一次以上)参加师资交流,尤其是本课程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以便能够充分、深入地研讨“社会研究方法”教学指导纲要内容。教指委将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教师颁发“社会研究方法”师资培训证书。

    本期培训班要求报名时同时提交本人的MPA社会研究方法课程教学大纲供交流。

三、会务安排

1.报名方式:将《会议回执》(附件1)和本人的课程教学大纲发送至教指委秘书处工作邮箱mpa@mpa.org.cn,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1日。

2.确定名单:3月24日,我处将在教指委网站(WWW.MPA.ORG.CN)公布参培名单,同时给相应教师发送邮件,请及时查阅名单、查收邮件并确认出席,一周内不回复确认者将默认放弃参培资格。

3.报到时间:2014年4月11日下午

4.报到地点:上海市政立路507号文苑之星

5.培训时间:2014年4月12日(周六)-4月13日(周日)

6.培训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行政楼报告厅

四、有关费用

    本期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参培院校承担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党宁

电话:010-62519150

邮箱:mpa@mpa.org.cn

全国MPA“社会研究方法”教师交流QQ群号:278118585

上海财经大学联系人: 蒋弘  梁彦倩

电话:021-65908896  021-65447140

附件1: 2014年全国MPA核心课程“社会研究方法”师资培训班参会回执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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