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年全日制定向(高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3-04-06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吉林大学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结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形式

行政学院2023年全日制定向(高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考核方式。每生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考试内容

参加综合考核考生以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专业外国语、专业基础和博士研修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外国语: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专业外语题签,当场进行翻译并回答问题。

2.专业基础: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专业题签并回答问题。

3.博士研修计划:考生陈述研修计划并回答问题。

综合考核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还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二)考试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权重按专业外国语20%,专业基础40%,博士研修计划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日程安排

(一)审查核对考生信息(详细要求在行政学院(高师专项)综合考核微信群发布,微信群二维码详见附件):

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8:40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1212室

(二)综合考核面试详细要求在行政学院(高师专项)综合考核微信群发布,微信群二维码详见附件):

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1214室)

四、录取

1.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对考核合格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员。

2.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名额总成绩排序、综合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上报录取计划。

五、异议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431-85166408,邮箱:bsxzxy@jlu.edu.cn联系人:赵老师

六、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考试。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官网(http://adm.jlu.edu.cn)公示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附件:微信二维码:行政学院(高师专项)综合考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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