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8点击: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2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学院人才师资办公室,谢谢!


校人字〔2020〕7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0/2021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安排,及我处2019年12月4日《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9〕334号)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做好该项目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4)。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负责我校正式在编人员访学类的申请。

三、资助方式

㈠国外经费:留学期间享受荷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㈡国内经费: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WSK考务费或外语培训费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

四、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吉林大学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表格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区619室)。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2.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到国家留学网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准备材料,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3.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我校学生申请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咨询校内相关部门。

4.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实名加入“吉大(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填报时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

5.如上报材料时仍受疫情影响实行弹性办公,请参照2020年2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给全校教职工的温馨提示》中《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事管理服务工作调整的通知》要求,在QQ上提交扫描件,待正式办公时补交纸质材料。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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