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8〕第 20 号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博士后队伍健康发展,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中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的要求,经合作导师确认,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审核,现对向彬等50名在站时间超过6年(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作退站处理,名单见附件。
若以上人员与学校有未结清的经济关系,学校保留追究的权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1月22日
上一篇:【转】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首届长白廉政论坛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国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的通知
Copyright©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