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加强节日、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1-13点击:
保卫处关于加强节日、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1-1-13 10:35:10 字号:   

校内各单位:

    寒假即将到来,春节和元宵节也已经临近,为加强寒假以及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现寒假期间无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特大火灾事故的三无目标,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利益不受侵害,全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卫处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寒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单位在寒假尤其是春节、元宵节期间,应尽量减少大型集会活动,保卫处也将进一步严格对大型集会活动的审批手续。各学院在组织大型集会活动时,特别是对学生组织的大型集会活动的开展,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安全措施,彻底杜绝现场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注意不要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

   寒假期间,校园内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篝火晚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任何部位和房间动用明火,严禁聚众酗酒,严禁进行非法传教活动及带有政治倾向的集会活动。

    各单位如需举办小型集会活动,要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备案,以上或者跨越校区的大型活动则应提前报请保卫处审批、备案。

    二、积极开展假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责任和自我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在假前组织本单位人员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各学院也要召集留校学生召开一次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会议。通过召开会议,及时部署假期安全工作,并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安全保卫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约束自身行为。在此过程中特别需要强调的就是防火、防盗,要求职工不得在办公室违章使用违章电器,并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及时断电,关好门窗,确保安全。同样要求留校学生注意正确用电,注意锁好门窗,杜绝外来人员留宿,防止安全事件发生。各单位也要对本单位外出访友、探亲人员提出要求,落实外出报告制度,并提醒教职工注意出行交通和人身安全。

    三、组织假前安全检查,整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各单位于假期前要组织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重点要害部位、实验室、学生宿舍、人员密集场所、毒麻品库和校园商业网点等部位。检查的内容是:安全制度建设、贯彻及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得当,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是否杜绝,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制定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注重安全防范措施的贯彻与落实。治安方面,要注重对门窗、防护栏、技术防盗设施的检查,有故障的及时上报维修,对安全责任人传授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转。要求本部门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放假前,集中时间和人力将贵重仪器和设备统一放置在安全设施严密的房间,并落实专人看护。假期内,单位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个人财物更应妥善保管。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存放现金的财务点要有保险柜,假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执行使用、管理制度,对暂不使用的物品要交回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五、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对寒假留校的学生进行合寝。男生合寝3人以上,女生合寝4人以上,不得一人一个房间。要安排专人管理留校学生,做到经常检查,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学生个人的贵重物品要尽量带走,对学生贵重物品统一进行保管的学院必须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学生离校后,各学院要及时对寝室贴封,严禁私自开拆封条入室活动。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进行的教学活动外,禁止各单位在校内开办各类临时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对校外人员开放体育、文娱活动场馆。经学校批准举办的各类集会活动,必须提前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各楼门卫、更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和持出物品登记制度。

    六、加强假期值班值宿工作。各单位要在假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保证值班电话的畅通。值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禁止用更夫、门卫人员替代。值班人员对所属部位每隔两个小时要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请于1月18日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在寒假前上报留校学生名单和合寝房间号。

    七、寒假期间师生员工需办理无犯罪证明或因私出国审批手续的,请于每周周二的上午9时——11时到行政楼二楼202、221、222等房间办理。电话号码分别是:85167412、85166344、85168201。

    八、 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前卫南区:85166110

    前卫北区:88499110

    南岭校区:85095110

    新民校区:85619110

    朝阳校区:88502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朝阳东区:88635196

    大 学 城:87022110

 

                                                         保卫处

                                                      2011年1月13日

转发范围:校内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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