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1-12点击:
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1-1-12 10:44:02 字号:   

                                          校党办字[2011]1号

校内各单位:

    2011年寒假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全体师生节假日期间安全祥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0】483号)精神,现将学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安全工作。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二、要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组织力量严格排查学校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要对2010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认真彻底地复查,对隐患整改项目要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三、要特别关注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对办公楼、教学楼,特别是学生公寓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查,要将各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学生工作部要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保卫处要特别关注和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

    四、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寒假和春节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冰上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要确保寒假期间在校学生的安全。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增强他们的防范和保护意识,后勤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保卫处要做好用水用电和防火的检查和抽查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六、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层层细化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执行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要按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预案的规定执行,及时报告有关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并作好记录备查;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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