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6年5月答辩的研究生(仅限MPA单证生用)答辩前后需要做的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5-19点击:

各位同学(仅限MPA单证生参阅):

各位参加本学期答辩的同学,根据校内、校外以及学院送交盲审的论文评审结果,现将可以参加本学期答辩的分组名单,以附件形式通知。

答辩分组及时间安排已确定,即2016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在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逸夫教学楼219、218、221、223室共四组进行 。

请各位同学在来校参加答辩之前,按照以下通知内容,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准备材料。按照时间规定及要求前往学校参加答辨。

一、答辩程序及要求

1、答辩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

(1)答辩前由各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程序和学生陈述时间,一般为5-8分钟进行个人陈述,然后听取各位答辩组专家的提问并给予答辩。答辩不需要做PPT等。

(2)答辩结束后,学生不得擅自离开答辩现场,需在会议室外回避片刻,等待答辩组专家为您表决、投票与评议。

(3)请参加答辩的全体同学回到答辩会场,按照答辩顺序,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读答辩委员会全体专家给出的“答辩论文评语”(请每位听取评语的同学面对答辩组专家站立)。

(4)宣读完评语后,全体学生与答辩组老师合影留念。合影照片由学院负责统一冲印,随学位证及档案一起下发。

(5)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答辩后不搞谢师宴。午餐请同学们自行组织。

2、相关手续办理:(需按照答辩时间,提前一天到校办理,恕不接受提前办理)

(1)在MPA办公室(东荣A1215室)填写档案内材料:请前来答辩的同学按照答辩时间至少提前一天来学校(即5月27日答辩的学生务必于5月26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前到达吉林大学行政学院MPA办公室(东荣大厦A1215室),自带黑色碳素笔填写学院下发的"答辩申请表(一式两份)"中的"个人简历"一项(从大学开始填写,请事先拟好底稿,以免填写错误.该表将随学生档案下发,不能勾抹,填错者一律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2)在MPA办公室(东荣大厦A1215室)上交照片:要求"小2寸"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其中一张用于学位证书,另一张备用。请务必留存同一底板的电子版照片,按照本通知的“附件2”中要求及大小规格,于答辩结束后7天内(即2016年6月3日前)上传到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中)。

(3)领取未取走的研究生培养费收据原件。对于学费发票丢失的情况,需提供学生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学费未在本单位报销”的证明原件(单位财务处盖章)以及学费发票复印件等材料,自行到学校财务处(行政楼2楼财务大厅)申请补办。

(4)其他相关手续:A。上交学生证,办公室盖验讫章(可保存,留作纪念)。B。非长春市内学生可以直接上交“离校通知单”(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个人界面进行打印)一式一份。长春市学生需要自行前来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一般应在领取毕业档案及学位证前进行。

3、在学院打印室(东荣A1201室)缴纳结清打印费用:咨询电话:0431-85168275杨女士

打印最后上交的三本论文的“原创声明、投稿声明两页的签字项”,时间请一律填写为“2016年4月10日”并请自行找各自的指导教师签好字后交回打印室备用;(导师在国外的,导师签字项可暂不填写,但学生签字项务必填写完整,复印稿一律无效)。导师及学生个人签好字的“原创性声明”和“投稿声明”自行交到打印室即可。

二、论文(含电子版和印刷版)提交(必须是答辩后即2016年6月3日之前完成)

1、请同学们务必在答辩结束后7日内(2016年6月3日前提交)将修改完整的印刷版论文3本(本人签名和导师签名部分均需签好字,不允许复印!!答辩日期及论文分类号均须准确打印完整)(打印版与上传到学位办和图书馆网上的电子版必须为同一个版本)交MPA办公室备案,由MPA办公室统一将印刷版论文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学校图书馆”等部门存档,同时,请将修改完善的电子版论文自行通过相关网址在网上向学位办、图书馆进行提交。

2、提交论文电子版方法

(1)图书馆提交办法:吉林大学主页或直接登陆吉林大学图书馆主页左上角“博硕论文提交” (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一个文件,否则互相覆盖);学位论文网上提交成功的3个工作日后,在学位论文提交页面上点击“提交查询”,查询您的论文是否通过验证。若未通过验证,请查看原因并修改,直到验证通过。图书馆咨询电话:0431-85166036

(2)向学位办提交方法: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信息系统(通过研究生学号和密码进入)在[毕业答辩]栏目下-硕士毕业论文上传。

三、毕业离校手续:

1、毕业前须办理离校手续:即办理[离校通知单](主要涉及学院图书资料室、学校图书馆(特指必须在图书馆网上进行完"论文电子版提交"并验审合格的情况下办理)

2、研究生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上交研究生证,盖章验讫。(需要办理退款手续的同学,请自行前往研究生管理处办理,对于单证生入学时交办证押金50元的,退证后返还25元,不退证的交到MPA办公室验讫盖章后可做留念,押金不退)。

3、持"离校通知单",并在图书馆、院内资料室盖章签字后,领取学位证(或毕业证)。

(1)家在长春市以外地区的研究生,可于本次来校参加答辩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上交“离校通知单”一份,以便上传完论文后由长春市学生代为办理离校手续。也可于2016月6日5日前后自行下载、打印并传真到MPA办公室(传真0431-85166408)。证书及档案材料的领取请委托专人到MPA办公室领取.具体领取时间(预计2016年7月初或中旬前后下发),请注意查看行政学院MPA网站“通知公告”。

(2)在长春上课的外地同学,本人不能前来学校领取学位证书和本人档案材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供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学校一律不予邮寄!!(本市学生一律自行前来领取,领取时间预计在2016年7月初或中旬前后)。

预祝参加本次答辩的全体同学答辩顺利!出行一路平安!!

温馨提示:外地学生如需住宿校园周边宾馆,请自行提前预定.(费用自理)

1、“吉林大学友谊会馆”电话(0431-85166666);

2、速8酒店天鑫店40079-40072、卡斯顿商务酒店0431-86000001、君怡酒店4008-909-352;

3、广东、绍兴等外地学生如需要前往吉林省周边地区游览,可加旅行社李先生QQ2370162201咨询;

4、mpa办公室联系方式:(办公室)0431-85167088、0431-85166408(兼传真)。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MPA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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