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4级双证MPA研究生:
第二学期课程已经过半,第二学年的学费(学费15000、住宿费1200)应于2015年11月10日前交清。
学费可以直接存入开学时下发的中国银行卡中(务必足额存,否则学费收据零散开具,人为则无法更改),也可以直接持银行卡到学校2楼财务大厅缴费窗口缴纳,或者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均可。(学校不办理现金缴纳)
转款账户及账号如下:
户名:吉林大学
账号:16040250117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汇款明细请务必标清“行政学院(学生姓名)MPA学费”字样,并请将银行或者网上银行转款单据传真到0431-85166408韩老师收转,以便学院根据转款单据进行学费到款情况查找。学费发票单据由学院韩老师统一发放。自行前往财务大厅交款者,请将学校开具的学费收据复印件(一式一份)交韩老师留存。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