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成绩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吉林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分数线要求即: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 125分,外国语不低于 30分,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不低于 60分,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2、资格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既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
1、基本原则:复试过程采取规范操作,做好笔试(专业课)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保证笔试、外语口语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的一致性,做到公平公正。尽量突出专业学位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考核评分。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总分100: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含外语口试)测试100分;60分以上合格。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
3、由学院分管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及专业课的三名教师组成3人复试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确定。
行政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4年1月2日
复试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