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净加减分是学生综合成绩的一项重要参评内容。现将行政学院净加减分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予以公示(见附件1),此实施办法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联系。
请同学们按照评定办法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附件2《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
2.提交本人净加减分纸质版佐证材料,申报事项应发生在2023-2024学年内(2023年9月1日-2024年9月1日),以相关佐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3.申报表与纸质版材料装入档案袋中(袋上标明年级、学号、专业、姓名、净加减分等信息)交由各年级学业发展部负责同学。
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18时,逾期不候。现将各年级学业发展部负责同学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2021级:赵怡初 13871060122
2022级:王 梓 18456155250
2023级:周 晗 15776478955
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