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07〕165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留学人员的函》,我校付学奇等43人被确定为该项目的出国留学人选。现将派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出资格、时限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资助期限等以录取名单相关项目规定(详见附件)为准,被录取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1:1配套资助项目至2010年1月31日,提供国际旅费配套资助项目至2009年1月31日。
(一)由于“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预计2008年进行项目验收,因此被录取人员应尽快联系国外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在2008年年底之前派出,尤其是提供国际旅费资助录取人员。请各单位及被录取人员抓紧做好派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由单位于2007年12月18日(周二)前将《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人员计划出国时间一览表》(此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获得国外邀请信),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
(二)被录取人员在获得本留学资格的同时,其以前获得的、尚未执行的其它学校备案的出国留学项目资格自动取消;在获得本留学资格后,不得放弃,也不能再申请其它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资格,原则上不得推迟、延长派出时间。
(三)如确因特殊情况届时不能派出,本人需提前半年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中层单位主管师资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由学校研究同意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推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保留资格。否则,留学资格自动被取消。
二、派出外语要求
(一)1:1配套资助录取人员
1.被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已达到《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详见,以下简称国家规定标准)规定的外语合格标准者,可直接派出。
2.被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或参加面试),也可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将合格的成绩单提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外语培训(或参加面试)或参加WSK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予派出。
3.培训手续办理程序
(1)培训教师应在培训前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一份(此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并附培训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
(2)培训结束后,请持《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派出手续。
(3)英语培训应当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的培训,培训费由学校承担,宿费、资料费等经费由个人或所在单位承担;其他小语种培训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学校提供培训费、往返旅费、1/2住宿费等经费,其余经费由个人或所在单位共同承担。所发生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培训结束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再到学校报销(不含各临床医学院、农学部各学院)。对于培训不合格人员,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
(二)提供国际旅费资助录取人员
1.被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者,可直接派出。
2.被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者,外语培训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派出:
(1)自行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达到合格标准。
(2)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英语(PETS5)/日语/俄语/法语(WSK)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听力15分及以上、口语3分及以上)、德语(WSK)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听力15分及以上、口语3分及以上)。
(3)如WSK成绩单项分值达不到上述条款(2)中所要求者,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由所在学科负责人等组成3人及以上小组对被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进行考核,提交书面考核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备案。能达到用外语进行无障碍交流者,符合国外接收单位对外语方面的要求。
3.培训手续办理程序
(1)培训教师应在培训前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一份(此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并附培训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登记手续。
(2)培训结束后,请持《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派出手续。
(3)培训费由个人或所在单位承担;对于培训不合格人员,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派出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理公证手续
1.出国留学人员办理派出前签订出国协议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吉林省长春市国立公证处办理)、《吉林大学公派出国协议书》在长春市公证处办理),我处将请公证人员到校集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办理公证手续所需材料
(1)出国留学人员及其2名担保人(应为本校教职工)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及上述证件的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出国留学人员及其担保人必须到场。
(3)以往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录取尚未办理出国协议书公证手续人员,也可以同时办理(请事前联系)。
(二)办理护照手续
1.出国留学人员可在长春市公安局或学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A4复印件各一份,自行到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出入境管理处可拍摄护照专用相片)。
已持有效期内护照的出国人员可不办理此手续。
2.出国留学人员持国外单位邀请函(非英语语种请带翻译件)及其2份A4纸复印件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办理签批、盖章手续。
(三)办理签证手续
出国留学人员持护照、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国外邀请函及其他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手续。
(四)办理保证金交存手续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办理签证手续的同时,到指定地点交存保证金。其中,1:1配套资助人员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提供国际旅费资助人员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财务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办理。
(五)出国人员办理完签证手续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通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如离境前仍未通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而擅自离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立群 郭广建 葛晓野 联系电话:85167447
附件: 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人 事 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一、1:1配套资助(29人)
所在单位 姓名 留学国别 留学身份 留学期限
生命科学学院 付学奇 美国 访问学者 3个月
通信工程学院 胡贵军 美国 访问学者 12个月
哲学社会学院 王福生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哲学社会学院 董运生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行政学院 许 琳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行政学院 宋 艳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商学院 李晓芳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数学学院 黄庆道 美国 访问学者 12个月
数学学院 刘长春 日本 访问学者 12个月
化学学院 张俊虎 美国 访问学者 6个月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孔德文 美国 访问学者 12个月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尚 涛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王淑杰 俄罗斯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刘 燕 英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交通学院 张立斌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交通学院 陈永恒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汽车工程学院 沈传亮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小华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王生生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钱 颖 美国 访问学者 12个月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爱武 新加坡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姜 |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黄布宙 英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环境与资源学院 黄继国 加拿大 访问学者 12个月
环境与资源学院 王福刚 加拿大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东北亚研究院 高 科 日本 访问学者 12个月
东北亚研究院 杨 雪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法学院 刘亚军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管理学院 顾穗珊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二、提供国际旅费资助(14人)
物理学院 王海军 英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地球科学学院 张新荣 澳大利亚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建设工程学院 王茂森 英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药学院 侯 宜 美国 访问学者 6个月
白求恩医学院 阚慕洁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公共卫生学院 王春艳 加拿大 联合培养博士生 12个月
口腔医学院 朱 松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第一临床医学院 王晔玲 澳大利亚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第二临床医学院 陈 鹏 美国 联合培养博士生 12个月
第三临床医学院 宋文植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人兽共患病研究所 尹继刚 瑞典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商学院 王珏辉 美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法学院 王艳梅 英国 博士后研究 12个月
管理学院 陈海涛 美国 访问学者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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