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0]386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人才培养,加强本科教学,并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0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通过教学委员会特别推荐渠道聘任教学优秀教师为教授职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基础学科拔尖生培养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高水平教学团队的主要后备人选(不含学校文件规定的以教学为主型教师),并将承担“两项计划”学科主干课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任职以来,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一门与“两项计划”相关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主干课,教学效果优秀。
2.教学工作量达到本学部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职务所要求的教学工作量标准。
3.科研成果原则上达到其所在学院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职务所需的基本要求。
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未达到任职年限,但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教授也可破格申报,但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成果要求应相应增加。
三、时间安排及评审程序
1.12月15日(星期三)-12月16日(星期四)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吉林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表(自然科学类)》(以下简称《申报表》,相关表格及要求详见校人字[2010]219号《关于2010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同时成果材料在学院内部公开展示。
应聘人员所在学院于2010年12月16日下午下班前,统一将审核后的将《申报表》的word电子版文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
2.12月17日(星期五)-12月18日(星期六)
学校在校园网上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
3.12月19日(星期日)
相关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推荐不超过1名聘任人选,并将推荐聘任人选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同时,相关单位教学委员会填写《拟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4.12月20日(星期一)-12月21日(星期二)
学校教学委员会组成“教学优秀教师聘任教授职务”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5.12月22日(星期三)-12月24日(星期四)
对学校教学委员会确定的聘任人选在网上公示并受理相关申述。
6.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以后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校长聘任。
五、其他
1.通过教学委员会特别推荐渠道聘任教学优秀教师为教授职务工作非常重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应聘教师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学校不再统一进行审查。如果出现问题,由中层单位有关人员和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于协助、纵容、包庇应聘者不如实填报或谎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各级教学委员会在召开评审会议时,其工作程序按照《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各级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程序进行。
人事处 教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