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1〕15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和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确定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留学人员的函》(留金发〔2010〕3023号)、《关于确定2011-2012学年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的函》(留金欧〔2010〕6059号)、《关于确定2010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候选人的函》(留金发〔2010〕3014号)和《关于录取姚健等四人为2010年教育部-通用汽车公司科技发展合作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美〔2010〕729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校共133名录取人员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为保证录取人员派出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决定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国家公派出国录取人员派出工作有关情况说明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00开始。
二、会议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数学楼多功能报告厅(数学楼二楼)。
三、参加人员:
(一)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录取人员及其担保人。
(二)2011-2012学年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及其担保人。
(三)2010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录取人员及其担保人。
(四)2010年教育部-通用汽车公司科技发展合作项目录取人员及其担保人。
(五)往年度国家公派项目录取尚未派出、对签证或派出相关手续存有疑问的教师也可自愿参加。前四项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请各位录取人员务必于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到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领取个人录取材料,领取时请对是否能按时参加本次会议给予说明。
(二)会议安排:首先对派出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的及签证办理等事项进行必要的讲解,然后集中办理出国协议书和其他文件的公证,期间对录取人员提出的涉及派出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三)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均需2名担保人,对担保人的要求为:
1.担保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2.每位担保人至多为2名录取人员进行担保。
3.不允许出国录取人员相互间进行担保。
4.要求各录取人员及担保人必须亲自到场,并随身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请自行准备蓝黑钢笔(或黑色中性笔)等文具,以备现场填写协议书等材料使用。
(五)有些国家除出国协议书公证外,在办理签证时还需提交其他公证材料,具体要求为:
1.录取国别为荷兰的,需中英文对照的出生证明公证。
2.录取国别为澳大利亚的(在澳逗留一年及以上者),需中英文对照的无犯罪公证、工作经历公证和最高学历、学位公证。
3.录取国别为加拿大的,需中英文对照的无犯罪公证。
(六)拟于2011年3月31日前出国的人员,请在领取材料时向我处索求同意派出函,以备预订赴外国际机票时使用。
本次会议以上公证也可同时申请办理。如需办理的,请录取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和文件原件。其中无犯罪证明根据校保卫处的要求,由校保卫处审核后统一开具,具体事宜请查阅网址:;出生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将由我处统一开具,请在领取录取文件时向我处索求。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
联系人:郭广建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附件:录取人员名单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