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9点击:

校人字[2020]27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修订)》(校发[2018]32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

2.热爱祖国,学风端正,师德师风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对外交流能力。

4.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5.历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6.完成一定教学工作,教学效果突出,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

7.原则上应为19851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如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到19801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8.近三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完成的研究项目及获得的科研经费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处于本学科中青年教师的前列。

二、选拔名额

按照重心下移、重点保障“一流学科”的原则,结合各教学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人数,确定各单位名额,详见附件。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并向所在中层单位提交《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

2.中层单位审核、公示

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审查,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对成果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具有申报资格的人选。申报表格、成果材料均应在本单位内部集中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层单位负责受理有关申报材料的异议。

3.中层单位评审、公示

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具有申报资格的人选进行评审,在限额以内拟定人选并有序填写《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中层单位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受理公示期内的异议。

4.学校资格审查、公示

申报表格经中层单位和申报人确认无误后,由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学校对中层单位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报表格电子版进行网上公示。

5.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四、其他

1.本次申报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77——202010月。

2.各中层单位务必严格审核,宁缺毋滥,如发现被推荐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并减少该中层单位名额。

3.曾受本计划资助的教师不再重复资助。

4.聘用到准聘长聘岗位的教师,按照准聘长聘制度执行,不与本计划兼得。

5.各中层单位请于2020122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报送材料包括:

1)《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需经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有序上报,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要求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为excel文件,以中层单位全称命名。

2)《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

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需签字、盖章的部分应齐全;电子版须为带有签名及公章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

联 系 人:曲裕吉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箱:quyuji@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619


附件:

1. 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名额

2. 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3. 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自然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4. 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附属医院教师类)及填表说明

5. 2020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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