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公共管理实验中心实验室学生守则

发布时间: 2015-03-10点击:


一、学生须按时参加实验课,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进入实验室要签到,注明进入时间。

二、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并熟知安全操作规范,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行实验。

三、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准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她)人及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物品,不准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五、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六、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保持环境卫生,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

七、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将所有仪器设备恢复原位并清理实验场地,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在《吉林大学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本》上签明离开时间,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凡损坏设备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填写报损单,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对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并赔偿损失,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罚。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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