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琼恩教授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 2006-11-16点击:

9月15日下午,美国奥斯汀德州大学教育行政系哲学博士、台湾政治大学公共行政系资深教授、《海峡评论》杂志社社长、华夏青年交流协会理事长吴琼恩教授应邀为我校师生作了一场题为“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导航”的学术报告。此次报告由吉林大学行政学院与吉林大学政治学与国家建设研究中心联合组办,行政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麻宝斌教授主持了此次报告会。

吴琼恩教授从新公共服务与旧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三者比较的角度,辅助以大量的案例,围绕着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导航”的核心特征,分析了新公共服务的十条基本理念和前设。一、基本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新公共服务奠基于民主理论,在方法上包括了各种获致知识的途径:实证的、诠释的、批判的和后现代的。二、理性和人类行为模式:新公共服务遵循一种战略理性和对理性的多重检验,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和组织的。三、公共利益概念:新公共服务认为公共利益是对分享性价值进行对话的结果。四、公务员所应回应的对象:新公共服务认为对象应该是公民而不是代理人、选民或者顾客。五、政府的角色:新公共服务认为,政府的角色就是服务,这包括与公民和各种社群组织进行协商以寻求共享价值。六、实现政策目标的机制:新公共服务认为应该将公共的、非营利的和私人机构联合起来实现一致同意的需要。七、负责的方式:新公共服务认为负责是多方面的——公务员必须服从法律、社群价值、政治规范、职业标准以及公民利益等。八、行政裁量:新公共服务认为行政裁量权是必要的,但是必须是有限制的和负责任的。九、组织结构:新公共服务认为,应该建立组织领导权被内外共同分享的合作的组织结构。十、公务员和行政人员的工作动机:新公共服务认为这一动机是公共服务,一种为社会作贡献的需要。在报告最后,吴琼恩教授还热情回答了大家的问题,表达了对我们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肯定,并且对通过两岸的交流对话最终解决两岸问题给予了厚望。

吴琼恩教授的报告,让我们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理念有了一个系统深入的了解,帮组我们更好的理解了新公共服务、旧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三者之间的区别,并且在新公共服务与当代政府实践相结合的意义和问题方面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行政学院龚培渝)

0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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