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因公派出财务手续材料清单及办理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0-05-21点击:
  • 预算申报

    1.填写并打印《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审批意见表、预算审批表及填写说明、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见附件);

    2.《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审批意见表》提交至外事秘书处,由外事秘书外事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学院公章

    3.《预算审批表》提交至外事秘书处审核,外事秘书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备案章;建议填写所有可能产生且在报销范围内的项目(住宿、伙食、公杂、往返机票、保险费、签证费、往返境外机场出租车费等);

    4.《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审批意见表》、《预算审批表》、《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如有需要)提交至国际处派出科窗口审核签字(鼎新楼C区3楼教师服务大厅),国际处综合科盖章(鼎新楼A区A622室);

    5.外方邀请函中英文复印件各1份,加盖项目负责人财务备案章

    5.国际处审批、签章后,上述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列,提交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鼎新楼C225室),按要求填写表格,等待后续通知。


    ※ 预算审批通过后,请保留预算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5份以上,以备后续借款、核销使用。※



  • 差旅费借款:机票部分按“国内差旅”直接投递;住宿、伙食、公杂按下述清单至外汇窗口现场办理(鼎新楼财务大厅19号、22号窗口);其他开支暂不允许借款,核销时凭相关票据实报实销。学生团组只允许带队教师借款

  • 1.借外币

    (1)吉林大学借款单(一式三联套写),须填写的部分有:借款人姓名(仅限教职工)、工作证号、所在单位(可加盖公章)、电话号码、项目代码(经费卡号)、借款事由、项目负责人(签章)、分管负责人(外事工作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字;机票借款另需填写收款单位信息(借款单右上角);金额处留空,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填写(机票借款据实填写后再行投递)

    (2)《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学生《出国/赴港澳任务同意书》/省台办审批的赴台批件+吉林大学请示、审批通过后的所有预算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因公护照(教师)/普通护照(学生)个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如已有签证,也可附加签证页复印件1份;

    (4)财务大厅外汇借款窗口材料审核通过后,携带窗口提供的材料,前往指定银行(咨询财务工作人员)办理后续程序,必要时需联系银行提前预约外币现金。


  • 2.借人民币

    (1)吉林大学借款单(一式三联套写),须填写的部分有:借款人姓名(仅限教职工)、工作证号、所在单位(可加盖公章)、电话号码、项目代码(经费卡号)、借款事由、项目负责人(签章)、分管负责人(外事工作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字;机票借款另需填写收款单位信息(借款单右上角);金额处留空,由财务处工作人员现场填写(机票借款据实填写后再行投递);

    (2)《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学生《出国/赴港澳任务同意书》/省台办审批的赴台批件+吉林大学请示、审批通过后的所有预算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因公护照(教师)/普通护照(学生)个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如已有签证,也可附加签证页复印件1份;

    (4)吉林大学网上报账投递单(暂借款业务—转卡),金额填写1元即可机票借款选择“暂借款业务—汇款”,金额据实填写;



  • 差旅费报销 :机票、签证费部分按“国内差旅”直接投递住宿及其他境外支出部分按下述清单至外汇窗口现场投递(鼎新楼财务大厅22-24窗口)

  • 1. 报销外币已有外币借款进行核销的业务

    (1)《吉林大学外汇报销单》2份(财务大厅或外事秘书处领取),填写单位名称、项目代码(经费卡号)、支出内容及用途、经办人、联系电话、验收或证明人、附件、项目负责人(签章)、分管负责人(签章),金额部分留空(财务处人员现场填写);

    (2)《因公出国(境)用汇预算核销表》1份(2页、项目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字,表格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3)《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学生《出国/赴港澳任务同意书》/省台办审批的赴台批件+吉林大学请示、审批通过后的所有预算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公务护照(教师)/普通护照(学生)复印件,签证页、出入境章页、个人信息页各3份;

    (5)相关发票及相应支付记录原件1份(重要信息处在对应位置手写翻译);

    (6)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说明。


  • 2. 折人民币已有人民币借款进行核销的业务

    (1)吉林大学网上报账投递单,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章,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日常报销—其他—其他,金额1元即可);

    (2)《因公出国(境)用汇预算核销表》1份人民币业务页、项目负责人签章,经办人签字,表格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3)《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学生《出国/赴港澳任务同意书》/省台办审批的赴台批件+吉林大学请示、审批通过后的所有预算材料原件1份

    (4)公务护照(教师)/普通护照(学生)复印件,签证页、出入境章页、个人信息页各1份;

    (5)相关发票及相应支付记录原件1份(重要信息处在对应位置手写翻译);

    (6)出访期间任意一天的历史汇率(以开支标准规定的币种为准);

    (7)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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