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之光》杂志社章程

发布时间: 2012-03-16点击:

第一章    部门设置及职能

第一节   部门设置

第一条   根据我社日常工作需要及《行政之光》杂志编辑出版流程设置部门如下:《行政之光》咨询委员会、社长(兼主编)、副社长(兼副主编)、《行政之光》决策委员会、稿件采集部、稿件预审部、编辑校对部、出版发行部、活动与创新项目部。

第二节    部门职能

第二条  《行政之光》咨询委员会作为我社的非常机构,由卸任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为新一届决策委员会提供咨询监督及技术服务,在刊物编辑、出版及组织特色活动过程中起辅助作用。

第三条  《行政之光》杂志社社长、副社长,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行政之光》咨询委员会、《行政之光》决策委员会会议及其它各种社务会议,对外代表《行政之光》杂志社。负责管理日常社务,主持刊物编辑、出版、换届工作。组织策划特色活动。负责向学院分管教师汇报社务情况。负责杂志社财务管理。

第四条  《行政之光》决策委员会,作为我社的常设机构,由三年级社员组成,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即将成为三年级的二年级社员组成。负责刊物的整体构思和栏目设计,负责策划特色活动,负责酝酿产生或组织选举执行主编与执行副主编及换届工作。

第五条   稿件采集部:源源不断的来稿是杂志社生存的基础和动力,本部门负责制作征稿启事、组织正高工作、采集院内信息、整理学术动态;向稿件作者约稿。

第六条   稿件预审部:初步浏览、修改所征稿件的文字及标点。宏观上对稿件进行学术分类,决定稿件是否具备可登性;同稿件作者沟通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条   编辑校对部:对经过预审的稿件进行二次编辑,包括对文字、语法语句、标点符号、引用标识、注释格式和参考文献格式进行规范。对稿件采集与预审部采集的院内信息和学术动态进行排序;将修改后的定稿按当期刊物的栏目进行分类;与原文作者达到出版意向;将当期刊物定稿交至出版发行部门出版;派员参与出版发行部同印务组织进行的排版及修改过程;负责设计当期封面与封底、负责全刊的美工设计及图片选用、负责我社形象设计;会同出版发行部审核打印初稿,包括审核文字、标点、引用及注释格式、排版样式等。

第八条   出版发行部:将当期刊物定稿交至印务组织,并派员会同其编辑人员对稿件进行排版打印工作。会同编辑校对部审核打印初稿,包括审核文字、标点、引用及注释格式、排版样式等;负责刊物的领取与发放,并在发放过程中对刊物及我社进行宣传。

第九条   活动与创新项目部:本部门是一个年轻的部门,更是一个活力四射的部门。主要负责杂志社的日常活动包括组织我社社务会议及活动的签到和记录;印制社务文件,如签到表、分工表、通讯录;做会议和活动通知,包括海报、短信、电话、当面通知;草拟我社各种规章制度,交由决策委员会审议;定期制作我社阶段性工作简报;组织创新项目宣讲会的举办及开展其它社务活动;协调各部关系,同时执行决策委员会方针,保障杂志社正常运转及刊物的顺利出版。

第二章    社员换届办法

第一节    换届选举工作的准备

第十条   由社长(兼主编)、副社长(兼副主编)组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宣布《行政之光》杂志社二三年级社员换届工作正式启动。

第十一条  公布新一届决策委员会职务构成与预备人数上限如下:执行主编考察人选1名,执行副主编考察人选2名,稿件采集部部长1名,稿件预审部部长1名,编辑校队部部长1名,出版发行部部长1名,活动与创新项目部部长1名。

第十二条   二年级社员填报是否继续留任志愿。

第十三条   由三年级社员与填报继续留任志愿的二年级社员组成“执行主编选举委员会”。

第十四条   由四年级社员组成“换届工作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十五条   填报继续留任志愿的二年级社员申请竞选“执行主编”职务。

第二节   执行主编、执行副主编考察人选的选举

第十六条  候选人依据抽签产生的竞选演讲顺序,依次登台演讲。

第十七条  所有候选人演讲结束后,选举委员会根据候选人日常工作表现及演讲情况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投票。每名选举委员选举且只能选举两人作为“执行主编考察人选”。

第十八条   由换届工作纪律监察委员会现场唱票、记票。

第十九条   根据候选人得票数量降序排列,得票数位居第一名、第二名的候选人顺次当选“执行主编考察人选”、“执行主编考察人选”、“执行副主编考察人选”。出现票数并列时,举行复选。

第二十条   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宣布竞选结束,选举委员会解散。

第三节  各部部长的推选

第二十一条   由只选哪个主编考察人选、执行副主编考察人选会同三年级社员组成“部长换届选举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填报继续留任志愿的二年级社员(执行正副主编考察人选除外)申请部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   由部长换届推选委员会对部长职务申请人进行面试,每次面试一名部长职务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部长换届推选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日常工作表现、面试表现、未来工作需要协商产生各部部长人选。

第四节 新一届咨询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的产生

第二十五条   由社长(兼主编)、副社长(兼副主编)、执行主编考察人选、执行副主编考察人选、新任各部部长组成新一届《行政之光》杂志社决策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原决策委员会晋升新一届《行政之光》杂志社咨询委员会。

第五节 换届工作的结束与正式换届结果的公布

第二十七条   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宣布《行政之光》杂志社二三年级社员换届工作正式结束,解散部长换届推选委员会、换届工作纪律监察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换届接过在换届工作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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