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行政学院2016-2017学年奖学金净加减分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8点击: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净加减分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一项重要参评内容。现将行政学院净加减分的评定标准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同学们按照评定办法提交申请材料。

此实施办法公示期为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曲畅竹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166162

备注: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纸质材料请放入档案袋中(袋上标明年纪、教学号、姓名等必要信息)交由各年级学术部负责同学,并将电子版佐证材料名称列表(例如:某同学在某时间内获得何种奖励)发送至各年级负责同学电子邮箱中,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逾期不候。现将各年级学术部负责同学联系方式公式如下:

2014级:姚  菁18843101696 电子邮箱 961774748@qq.com

2015级:卢美良18004407297 电子邮箱 814248653@qq.com

2016级:宋  佳18946532116 电子邮箱 1106205225@qq.com

 


 

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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