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年度 “五星”团员综合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3点击:

为切实加强和促进吉林大学共青团各项工作,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按照《吉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团委拟对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团委、共青团干部(教师、学生)、共青团员、团支部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五星”团员评定工作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全体本科生共青团员(包含未满28周岁仍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中开展。

二、评价内容

主要从政治素质、文明素养、团学活动、学业水平四个方面对学生团员进行量化考核。

三、评价实施

1.各团支部需自行设立评定小组(班委和普通同学以11比例组成),并在431600前将支部评定小组名单提交至院团委QQ3420185823

2.经团委确认评定小组后,各团支部参照《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年度“五星”团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分,最终分数由自评分数、评定小组评定(组评)分数构成,自评、组评分数各占50%,两者加权得出总分,评分应为整数,且每个支部“五星”团员比例不超过支部共青团员总数的20%

3.评分结果请于4520:00前统一发送至院团委邮箱:xzxytw@163.com

关于此次“五星”团员综合评定工作详细内容见附件一《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年度“五星”团员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附件二《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年度“五星”团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相关事宜请联系QQ账号:3420185823



共青团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委员会

2024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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