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6点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行政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年级学生人数的10%,已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者自然获评院级优秀毕业生荣誉,无需额外申报,不占用本次评比名额,学生档案仅存入校级荣誉。

  如出现评分名次并列的候选者,以绩点成绩排名(未加权)排序。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尊敬师长、爱校荣校,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成绩合格。

  三、参评优秀毕业生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一等奖学金。

  (二)师生认可度高,工作表现突出,曾获院优秀学生或院优秀学生干部等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于核心学术刊物上,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于一般学术刊物上,应为第一作者。

  (四)参加《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中相应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吉林省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鉴定,且项目结题鉴定为优秀,完成人应为前两名;或取得发明专利,完成人应为前三名。

  (五)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代表学校在主流赛事中取得重要奖项(国际级前八名或等同于前八名,国家级前三名或等同于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六)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社会力量,无私奉献、服务社会,或克服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取得突出成绩或良好社会反响。

  四、具体时间安排

  1.66-69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2.610-613日,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导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

  3.614-617日,拟获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4.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请各位同学于6916:00前将《吉林大学行政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送至东荣1202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卓嫱

  联系电话:0431-85166162

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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