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行政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年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8点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院本次评选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1.评选依据为每名同学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Z=保研成绩 A(百分制,《学生成绩总表》中的“学分加权平均”项)×α(学习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权系数)±净加减分C,其中α+β=0.99C1maxZ=100

2.净加减分评定参照附件2,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附件4

3.净加减分、单项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事项应发生在 2022--2023学年内(202291日之后),以相关佐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参评同学务必于 202353日(星期三)1630-1830,将对应奖项的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按申报表内容顺序),上交至经信F1阶梯教室。



行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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