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团学组织机构改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0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改革精神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学院团学组织机构改革。

一、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鼓励广大同学对学院团学组织工作进行参与、监督和评议。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院团学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主要目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院团学组织的代表性;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主要学生干部,建立学生干部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制度。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院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团学组织关系,精简机构设置、整合机构职能,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团学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改革举措

1、关于团组织

统一协调本科生团的工作和研究生团的工作,精简学院团组织职能部门设置,将相关职能与学生会进行整合。规范学院团组织的委员会设置和委员产生方式,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组织委员会的委员。建立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院团委书记由专职辅导员担任,并从本科生、研究生选任兼职副书记分管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等相关工作。

2、关于学生会

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改革职能部门设置,提升管理效能。整合原团委职能部门、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媒体中心,将相近相关职能进行重组合并,设置组织建设部、学术文化部、生活服务部、发展指导部、新闻宣传部、社团管理部等六大职能部门。规范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3、关于研究生会

结合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改革职能部门设置,提升管理效能。整合原研究生分团委职能部门、研究生会,将相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组合并,设置组织建设部、综合事务部、学术文化部、文艺体育部、发展指导部等五大职能部门。合理优化研究生会学生干部任期,规范研究生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尝试性探索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共青团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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