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30点击:
保卫处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1-6-30 8:16:46 字号:   

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暑假期间校园无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特大火灾事故的“三无”管理目标,切实保障学校公共财产安全以及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全面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卫处提出要求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内部管理。

校内各单位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暑假期间内部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落实。

  暑假期间,各中层单位要尽量减少大型活动的组织,如必须组织开展的活动,要按照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上报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予以审批、备案。如活动规模超过以上,或活动范围跨越校区,则必须上报保卫处处机关审核批准,登记备案。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组织单位要指定专人指导、监督、规范现场秩序,负责现场安全,强化现场管理,杜绝现场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大型活动的开展,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各中层单位如在假期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工程的,需将情况及时上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核、备案,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到指定的政府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如还需要办理校内其他特殊审批手续的,要按照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到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暑假期间,各单位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各种类型的篝火晚会,严禁在办公室和公用楼房间动用明火,进行集会,严禁在校园聚众酗酒,严禁在校园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严禁举办带有政治性倾向的演讲、串联以及集会活动。

  二、加强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在暑假前召开假期安全工作动员部署工作会议,通知暑假期间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部署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任务,细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本单位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提醒教职员工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防火、防盗理念,人走断电、人走关门。对赴外出行人员,要执行出行报告和登记制度,并提醒外出人员注意出行交通和人身安全。

  三、加强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于暑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内部安全检查。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重点、要害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为中心,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工作组要由主要领导挂帅,由安全负责人、责任人和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的重点是:安全制度建设、贯彻和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否明晰;防盗设施是否齐备;技防设施是否运转正常;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是否杜绝;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落实责任,予以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要做好登记,需要上报的要及时上报。隐患没有落实整改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毒麻品要使用及管理制度,暂不使用的上述物品要交回实验室或资产管理处统一存放,统一管理。贵重仪器要于设施严密的场所设专人负责。涉密的重要文件、档案同样要由专人负责。暑假期间,单位严禁存放现金、有价证缓徒鹨制品。个人物品更应妥善保管。

  四、加强监督,强化楼宇管理。

  各学院要对暑假留校学生进行合寝。男生合寝3人以上,女生合寝4人以上,于2011年6月30前将留校学生名单及合寝房间号上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管理。对留校学生要做到勤督促,常检查,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要提示学生离校时及时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如个人贵重物品由学院统一保管则必须落实安全措施,落实责任人。学院负责学生离校后寝室贴封工作。暑假期间,严禁各单位以各种名义举办各类临时性的补习班、培训班。校内体育馆、图书馆及其他公共场馆严禁对外开放。实行封楼管理的楼宇,严格执行封楼规定的各项要求。各楼门卫、更夫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登记、验证制度,做好人员和物品的出入登记。

  五、严格规范,强化值班值宿。

  各单位要在假期前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制定暑假期间值班表,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值班电话上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各单位要对值班电话进行一次检修,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值班期间的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值班交接。

    六、暑假期间师生员工需办理无犯罪证明或因私出国审批手续的,请于每周周三的上午9时——11时到行政楼二楼保卫处办公室办理。联系电话:85167412。

   七、 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前卫北区:88499110

    南岭校区:85095110

    新民校区:85619110

    朝阳校区:88502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保卫处

                                                                2011年6月30日

转发范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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