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70周年校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9点击:

                     校党纪发〔2016〕4号

校内各单位: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学校也将迎来建校70周年华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师生员工在风清气正、愉快祥和的氛围中欢度节日,现就严明节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规定。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保障职工各项正常福利支出,控制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格监督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节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立足早提醒、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形成节庆期间正风肃纪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律己,带头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

  3.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查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基层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电话:85168743;举报邮箱:jjcc@jlu.edu.cn。

                            中共吉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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