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改革试点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3-18点击:

 

20101215政治学科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吉林大学博士招生改革精神,经讨论拟定了行政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改革试点方案。

一.    专业课笔试调整到复试阶段进行。

二.    复试、录取基本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三.    复试组织工作

1、成立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监督工作。

2、按招生博士学位授权点成立复试小组,由博士生导师或该专

业副教授职称以上5名教师组成。

 3、对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复试过程由秘书做要点记录,并全程录音。

四.    复试监察工作

行政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

公布复试进程;试题、试卷存档一年;复试记录要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对录取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5天,如有疑义可向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必答复。

五.    复试参加资格

1、成绩要求:考生参加吉林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入学外国语考试,成绩不低于基本分数线。

2、资格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六.    复试阶段笔试

笔试分为两部分:每份试卷100

1.专业外语笔试

2.专业课一、专业课二笔试(详见吉林大学2012年博士招生简章)

三科成绩均不低于基本线的考生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

七.    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对考生前期学术科研成果及综合能力的考核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的评价。综合素质面试采取口试形式。

面试成绩共100分,60分为合格。

1. 前期学术科研成果及综合能力的考核

       考生陈述前期阅读专业著作及研究情况、发表学术成果、科研实践活动、学术交流情况、获得的称号和荣誉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的评价

       考生陈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复试小组评委对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进行评定。其中包括攻读博士期间将进行研究的领域或课题、研究的可能创新性、难点、研究方法及对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程度等。

    面试时该专业所有有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以在场旁听任一考生的面试情况,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评议打分,并及时进行公示。

八、录取

综合素质面试合格才能录取。

录取顺序原则上以博士学位授权点复试小组面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但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对报考自己的考生进行适当调整。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招生数额分配时,对导师平均分配后的余数,以及指标的微调,要根据面试成绩排序进行。

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名额、面试排序、综合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上报录取计划。

九、攻读博士期间成果要求

凡是参加博士招生改革后录取的考生,在攻读博士期间,申请博士学位时必须公开发表与申请学位论文相关的被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二篇;或者B类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一篇。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认定,署名必须为第一署名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署名,并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标注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附件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评价表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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