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 2021-10-04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组织领导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

第二条 奖励比例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各年级各专业评选人数按学校规定比例测算确定。

第三条 参评资格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非在职研究生。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等科学理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第五条 评审方式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要在学年思想总结鉴定的基础上,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必修课平均成绩、民主评议成绩、科研学术活动量化成绩按权重相加排名后,经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评审,再经导师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公示三天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一)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评审:

资格审查后,按科研成果量化积分+综合表现民主评议(50分)进行排序。

(二)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评审:

1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2021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60%+科研成果量化积分(20%+综合表现民主评议(20%)。必修课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但外语成绩必须合格。所有已登陆成绩(包含选修)必须全部合格。

2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积分(40%+综合表现民主评议(60%)。所有已登陆成绩(包含选修)必须全部合格。

(三)优秀学生干部经个人申报后,由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参评者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评审后确定。

第六条 评审流程

(一)106日(周三)上午9-11点,研究生个人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报,提交《行政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科研学术活动量化积分表(2017年版)》和相关证明材料、2020级硕士需提交成绩单。

(二)106日(周三)下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研究生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1078日(周四、周五),召开研究生民主评议会,组织研究生进行互评打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1011日(周一)前,将研究生必修课成绩、科研学术活动量化积分与民主评议分相加进行排名。

(五)1013日(周三)前,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领导小组按照评奖比例进行审定确认。

(六)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行政学院官网),同时请所有候选人在1018日前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因个人原因未申报者取消得奖资格。

(七)学院审核后将评定结果上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经研究生管理处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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