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28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0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 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 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 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 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 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由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工作的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2. 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3. “中后期管理系统”已开通,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4. 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5. 2010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予以撤项。

  6. 凡被撤销的项目,将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报送的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2. 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9月13日。请各单位在此之前将中检材料上报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 吉林大学2013年度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3年8月27日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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