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8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积极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切实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界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思想库作用,特设立“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专项课题。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理念解读及其发展脉络

  研究要求:准确把握和精炼概括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理念及内涵,梳理反腐倡廉理念的发展过程。

  2.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及落实成效

  研究要求:概括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分析各项举措从中央部署到地方落实所取得的成效。

  3.立足于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总结新经验

  研究要求:要基于所取得的成效,分析、归纳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提炼最精华、最重要、最深刻的经验。

  4.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薄弱环节及对策建议

  研究要求:结合实践全面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历史、文化、体制等方面分析根源,并提出具有实践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提出的建议要落细、落小。

  5.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对吉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标任务及实践路径

  研究要求: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研究吉林省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工作的主要方向、攻坚问题,进而为反腐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提出有实践价值的对策建议。

  6.探索吉林省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创新

  研究要求:积极探索吉林省反腐败工作规律,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提出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的着力点及具体举措。

  7.开展反腐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有效合作途径

  研究要求:积极探索高校、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方式、路径,集中各自优势,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3.申请人依据课题指南申报,不可自拟题目申报。

  三、立项情况

  拟设立10项左右,每项资助10000元。立项后下达60%的研究经费,其余经费在项目完成后拨付。

  四、成果要求

  1.结项时应至少提交1篇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

  2.研究期限为1个月。

  3.优秀课题成果由学校报送省纪委及有关部门参阅,并在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今年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做大会交流。

  五、项目管理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名单。项目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项目管理。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六、时间安排

  1.5月12日前,课题申报。

  2.5月15日前,评审并确定立项名单,召开立项课题负责人会议。

  3.6月15日前,提交结项成果,择优上报省纪委。

  七、材料填报

  1.申报项目的教师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1),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3份。

  2.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月12日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连永超

  联系电话:89228991

  电子邮箱:lianyongchao615@163.com

  地  址:南区东荣大厦1204办公室

  附件:1.课题申请书

     2.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2016年4月28日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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